送去了风沙漫天的漠北。
夏日的漠北热的异常燥人,风沙夹着热浪扑面而来,打在脸上都是烫人的疼。林颂猛灌了一口酒,望向茫茫无人的大漠,刺眼的阳光从沙硕反射进她的眼睛,让她有些恍然,突的忆起了五年前那一巴掌后,她夺门而出时刺目的日头。
五年了,像她如此健忘的人,忆起那半载的日子时,却格外的清晰,清晰到如在昨日一般。
当年的她虽武艺过人,却也还是少年的身子,一人对敌数十杀手,也没免得受伤。若伤在他处还好,她大可回山里泡老头子的草药桶子。可偏偏为了护住身后的人,挡住两方袭来的长刀,不得已上了手又上了腿,最后连瘸子都当不了,只能被人抬到了长公主行宫。
小腿被砍,伤到了骨头,虽因年少愈合的快,却也没快到可以翻过七八个山头回竹楼。林颂不知道自己是想要多留些日子,以此为借口,还是这腿真的就需要三个月才能翻山越岭。反正她留下了,享受了三个月有钱有权又有美人的日子。
三个月后,她虽回了山,却还是三天两头的往城里跑,带着山里采的人参鹿茸云耳蕨草等,到行宫蹭两天山珍海味,顺便见见长公主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