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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1 / 2)

他只是,不愿再抓着那些事不放。

不愿再因为一点风吹草动,就去揣测,去期望,去受伤。

欧阳乐是朋友。

哪怕是最好的,最亲近的那一个,他也没有资格去干涉欧阳乐想和谁一起,帮谁一个忙,为谁停下脚步。

那不是他的权利。

那是爱人才拥有的特权。

只有爱人才可以光明正大地吃醋,理直气壮地要求独一无二,甚至把那些近乎无理取闹的占有,都说得心安理得。

而他不是。

他从来都不是。

慌乱的未知

欧阳乐盯着办公桌前的相片出神。

巨大的落地窗在他身后,忽明忽暗的灯光映在玻璃上,将他的身影拉得孤单而清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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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部分员工都下班了,秘书也离开许久。

安静的办公室把他的思绪越推越远。

时乐像只无家可归的流浪小狗。

小时的欧阳乐便这样想着,并发自内心地怜惜着。

下垂的大眼睛,总是无辜得不像话。

只要那样看着他,他原本坚硬的底线就会一寸寸往后让,直至再也无处可退。

欧阳乐的人,在旁人眼里几乎挑不出瑕疵。

恩爱的父母,优渥的家庭,他自己也从不让人失望的成绩与未来。

可再完美的人,也需要代价。

需要无人看见的努力,也需要独自吞下的孤独。

父母忙于事业常常不在家,空旷的别墅回声清晰,他害怕那种空荡。

但久而久之,他渐渐习惯了,并想着,若有鬼来陪他玩也不错。

于是某个深夜,他独自玩乐,爬上了阁楼,踩着梯子推开天窗。

抬起头,望到了满天的星。

那是他人第一次“登高”。

晚风缓缓吹着,他伏在屋檐上,看着那片辽远黑暗里闪烁的光点。

那一刻,他爱上了登高,也学会、并喜欢上了安静地与孤独共处。

这样的他,开始本能地与人保持一点看不见的距离。

这种“游离”让他感到踏实,它让他能保持秩序,保持理智,让他觉得,自己能掌控身边的一切。

是他最习惯的自由感。

但总有人,是为了破例而出现的。时乐就是那个让他无法拒绝的人。

他喜欢时乐的一切。

喜欢得像画家细致描摹自己的模特,目光落在每一个细节上,都带着近乎偏执的专注。

这种专注让他安心。

让他相信,时乐永远不会离开,他们会一直保持那样天然的亲密。

从时乐第一次走向他的那天起,他们就像握住了一条同样的线,密不可分。

可现在,一切好像都回到了小时候。

他在空荡的别墅里,害怕着,不敢登上梯子。

因为这一次,他不知道,天窗那端,到底会不会还有光在等他。

他不敢冒险。

当身体明明比紧握的手还要亲密时,他们的心却在悄无声息地越走越远。

“我该怎么办呢……”欧阳乐的指腹缓慢摩挲着相框,看着他们站在山顶的笑容喃喃自语,不知道自己问出了时乐曾经问过的问题。

只是时乐已经找到了答案,而他还停在原地,徘徊着不敢面对。

手机屏幕亮了又暗,消息一条条打出来,又一条条删掉。

明明时乐有回复,每次都回,可他却愈发不安。

他担忧,他们会越来越远。

他是不是做错了。

他强撑着淡定,把一切都装得和从前一样。

他只想着懦弱的自己,害怕未知的感情影响他们的关系,不让时乐从他的神情里看出一丝紧张,怕见到时乐无法接受的样子。

他什么都不敢说。

——但好像已经错了。

他的担忧成了现实,他们确实在越走越远。

比体感的春天更早到来的,是泥土里悄然冒尖的嫩芽。

课题组的阶段性任务终于告一段落。

方航说他表哥周末要和朋友去爬山,硬拉着他一起,怕他“学习学傻”。

“我的脑子可比他聪明多了。”方航一边挖冰糕一边嘟囔,吃得津津有味,“乐乐,你去不去?”

时乐想起自己也已经很久没登山了,以前都是和欧阳乐一起。

城里大大小小的山,他们几乎都走过。

虽然登山这个爱好是欧阳乐的,可那份并肩攀登的时光,让他也喜欢上了山。

“好啊。”时乐点头。

“那我给你订和我一间房吧!我才不想跟我表哥挤。”

时乐怔了一下:“还要住吗?”

“山脚下有民宿酒店啊!”方航说着就两眼放光,“晚上还能吃烧烤!”

时乐轻轻一笑:“行。”

转眼就到了这天,天气好得几乎没有杂色,阳光明亮而透彻。

方航的表哥陆宇谦租了一辆七座商务车。

车门一拉开,里面坐着一对情侣,都是同校的学长学姐,见到他们便开朗地打招呼。

那里离学校不算远,车程一个半小时。

抵达山脚后一行人简单整理,便一前一后开始往上走。

周末的人不少,登山入口有些嘈杂。可再往上走,人就渐渐散开了,只剩风声和脚步声。

走到半山腰时,方航和那对情侣不愿再继续,索性在一家面馆坐下吃午饭。

最后只剩陆宇谦和时乐继续往山顶爬。

又大概走了二十多分钟,时乐也累得气喘吁吁。

他半弯着腰低头喘气,眼前忽然伸来一只手,骨节修长。

时乐抬头,陆宇谦正笑着看他:“走不动了?再坚持一下,山顶有瀑布。”

“乐宝,我背你上去。”

回忆猝不及防地涌上来。

每次爬山,时乐的电量总是耗尽在快要登顶的时候,腿沉得抬不起来。

而每到这时,欧阳乐都会先抓住他的手腕,或半揽住他的肩,让他把一半重量倒过去,这样又能慢悠悠挪一会儿。

等到最后那段,必定会背着他登到山顶。

山里的空气永远清凉干净,连冷意都让人心口一松。

时乐会贴在欧阳乐的背上,闻着这样的味道,混合着欧阳乐脖颈散发出的熟悉气息,心像海绵一样浸泡在水里,又鼓又涨。

时乐轻轻笑了笑,把手搭上那只伸来的手借力站直,又立刻松开:“好,我还能走。”

陆宇谦比他快得多,走远了会回头看一眼,确认他还在一步步往上,便继续前行。

时乐走到最后,就像进入了什么心流之境,数着台阶,喘着粗气,在以为没有尽头的时候,终于到了山顶。

山顶的瀑布很小,但一路的疲惫让这一方景色显得格外澄亮。

水花激起细碎的光点,雾气里隐约浮着一抹彩虹。

一阵说不清的畅意,从胸腔深处缓慢涌了出来。

陆宇谦把小面包递给他:“我都快吃完了你才上来,来一个?”

时乐接过,咬了一口,只觉得这普通的小面包竟香甜得过分。

“来,合个影纪念一下。”陆宇谦走到早就选好的位置,招手示意他过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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